新“公司条例草案”(印度),2013年的亮点
为什么需要一个新的法律?
改变国家和国际经济环境
指数,印度经济增长
在利益相关者的期望的变化
公司数目成倍增加
公司年份
1956年约30,000
2013年11约00,000
感到需要一个法律框架,以使印度的企业部门采取最好的国际惯例,在全球竞争的方式,促进投资和经济增长的一个积极的环境
“公司条例草案”2012年人民院于2012年12月18日通过,随后,在2013年8月8日在联邦院通过。
该法案包括29个章节,470对658部分7附表14附表中的“公司法”,1956年第
实质上的法律规则(可予订明)的基础上。
在470条款中的单词“可能规定”已经在336个左右。
新概念
新定义(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联营公司,法定股本,会计账簿,资本,抵押,特许会计师,行政总裁,财务总监,担保,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清盘,供款有限公司,控制成本会计,存款,专家,金融机构,财务报表,外国公司,储备,全球存托凭证,独立董事,印度存托凭证,有兴趣的董事,已发行股本,关键管理人员,通知,正式清盘人,一个人公司,普通或特别决议案,邮政选票,发起人,公共金融机构,注册公司,关联方,薪酬,严重欺诈调查办公室,小公司,认缴资本汗水权益的股份,营业额,无限公司,投票权,整个时间董事)。
私人公司有一个最大的200个成员(较早的限制是高达50)。 (第2(68))
电子政务 - 维护,并允许企业以电子形式查阅有关文件。 (第120章)
介绍的守夜机制(吹口哨吹)。 (第177(10))
在规定的一类或多类的公司,应该有至少1女导演。 (第149(1)条)
限制层的附属公司。 (第2(87))
任何公司的财政年度只能从三月四月。现有的公司有该法令生效后2年保持一致。 (第2(41))
备忘录不会有'对象'。 (第4(1)条)
一个人能不能成为超过20家公司的董事,而不是公司提供的15法“1956年这20,他不能超过10个公共公司董事。 (第165章)
股东有退出选项,如果筹集的资金尚未动用。 (第27条)
公司可以进行回购,即使它不得不随时拖欠偿还存款或应付利息,赎回对任何金融机构的债券或优先股或支付股息的任何股东或任何长期贷款的偿还或应付利息或提供银行,,默认必须得到纠正和一个为期3年等违约后不再存续,必须已经失效。 (第66(6))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介绍。 (第135章)
定义的独立董事介绍。 (第149(5))
红股发行的条件和方式已经出台。 (第63条)
新规定建议允许重新开户,在某些情况下,由于保障。 (第130章)
综合账目的(第129条)
秘书由公司秘书在实践中给出的审计报告须随附与议会的报告中大公司的情况下。 (第20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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